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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管理学校全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核查、登记、统计、评估、处置、调拨、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管理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以现金、有形资产、知识产权、其它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形成的资产股权的核查、登记、统计、评估、处置、监督管理等工作。具体工作为:
1、学校对外投资和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审核、报批工作;
2、无形资产使用的监督管理,商业用途使用校名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报批工作;
3、学校投入校办产业资产的产权管理,保值增值目标的论证、报批和考核,不良资产和坏帐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4、校办企业占用学校资源(含人力资源)应交费用的审定、报批和费用收缴的监督;
5、校办企业对外投资、设立分支机构、改制方案及关、停、并、转等重大事项的论证、审核、报批;
6、校办企业法人代表变更的论证、审核、报批及行文;
7、通过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使对校办企业负责人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8 、代表学校向上级部门上报企业财务汇总表。
三、负责学校公房管理。包括分配、调整、使用手续办理等。负责学校土地、房产租赁工作。包括审核、报批、租赁招标准备以及租赁费收缴监督等;参与学校土地利用规划和房屋建设的论证工作。
四、负责学校房产、家具的管理工作。包括配置、调拨、维护、维修、处置等;负责学校教职工的房改工作。
五、组织、参与全校非经营性资产购置计划的论证、审定和设备、家具等的集中采购供应工作。负责全校大型教学科研设备的使用、对外有偿服务等管理办法的制定、监督和考核,并根据结果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六、负责制定学校后勤长、短期规划,代表学校履行对后勤服务部门的管理、协调和监控职能。
七、负责对后勤服务总公司服务目标、任务、质量监督和服务价格的检查,收集教学、科研部门和师生员工对后勤工作的意见并及时反馈,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八、负责学校对教学、后勤等设施、设备维修项目的审定、合同签订,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工程质量监督以及工程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降低成本。
九、 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管理工作;办理资产的产权手续,在校领导授权或委托的情况下,代表学校与校外单位签订产权协议与合同;编报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十、负责组织全校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及学校资产信息发布。办理资产的校内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十一、负责学校无形资产的管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益等)。
十二、做好处内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人事培训、岗位考核等工作;掌握上级有关国有资产政策、产业政策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基本要求。
十三、完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房产家具管理科工作职责
负责规划、配置、调整学校各类用房,负责全校职工住房改革,负责学校职工住房及商用房管理。负责学校地产管理。负责全校家具采购、配置、发放、保管、维修、报废等工作。房产家具管理科职责范围:
一、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地方房地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对学校土地、房屋依法管理,确保学校房地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二、参与制订全校房地产总体规划,房屋建设及土地利用规划论证,保证学校可持续发展。
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规范房屋、土地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建设,草拟并组织实施房地产管理制度及建档工作。
四、受理各方对校属土地、房屋的咨询和申请,做好土地、房屋的调配、租售、管理工作。
五、办理房产及有关附属设施的拆除报废手续。
六、负责房屋、土地等资产的租赁办法的制定,出租的审核、报批和租赁的招标以及租赁费收缴的监督工作。
七、负责学校房地产的办证、变更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学校职工房改的相关工作。
八、协助财务部门编制学校职工租房租金、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和售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九、参加新建房屋竣工验收、接收、分配工作。
十、负责全校家具计划的编制,家具的招标、采购、验收、入库、保管、维修和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家具的建帐、旧家具的回收和报废等相关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起草、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
二、负责制定学校卫生、绿化、学生生活、教室、水、电、气供应等有关后勤经营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
三、负责加强对学校后勤经营服务项目的指标管理与监控;
四、代表学校与后勤服务单位签订服务管理协议,监督检查后勤履行协议、完成任务、提供服务的情况,做 出评估;
五、负责协调学校各部门与后勤之间的工作关系,保证后勤经营、服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六、负责对全校水、电、气供应、环卫绿化等后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 见,及时协调用户的报修工作。
七、负责学生公寓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掌握真实情况。
八、负责征集、听取师生员工对后勤管理服务的意见和要求,协同后勤提出落实整改措施;
九、负责组织全校卫生、食品卫生检查、监控等工作;
十、负责起草、制定、落实学校节能方案;
十一、负责学校生活服务设施的统计和建档工作;
十二、负责协同校内有关部门协调工作范围内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
十三、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完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资产账册。草拟学校实物资产账目、验证、调拨、处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系。草拟学校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权益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系。
二、具体组织学校相关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各单位实物资产管理责任的落实。
三、负责学校无形资产日常管理,对使用学校注册商标、校名的行为进行初步审查和日常监督。
四、负责学校对外投资收益的日常管理,参与学校对外投资项目的论证。
五、组织开展实物资产验证、调拨、处置、清查盘点工作。
六、参与学校大宗物资的招标采购活动。
七、参与资产购建可行性论证、项目评估及招标工作,合理配置学校资产。
八、负责学校实物资产明细账日常管理。资产的登记、统计、报表及资产信息发布,做好账、卡、物管理。
九、监督资产的管理,负责在用资产的调剂、转让、报损、报失、报废等报批手续,组织固定资产清查,提高资产利用效益。
十、负责对内、对外编报学校相关资产统计报表;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十一、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数据库管理,对固定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进行统计分析和动态管理。
十二、负责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及年度检查;
十三、负责对校办企业使用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申请审批,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四、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和办公自动化水平;
十五、做好科内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岗位考核等项工作,加强廉政建设。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管理科(南充)工作职责
一、房地产、家具及维修工程管理工作
1、负责南充校区房屋及土地管理,负责编制维修计划,审批后按批复实施;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地方房地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对学校土地、房屋依法管理,确保学校房地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2、参与制订南充校区房地产使用总体规划、房屋建设及土地利用规划论证,保证学校可持续发展。
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规范房屋、土地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草拟并组织实施房地产管理制度及建档工作。
4、受理各方对南充校属土地、房屋的咨询和申请,做好土地、房屋的调配、租售等有关工作。
5、办理房产及有关附属设施的拆除报废手续。
6、负责房屋、土地等资产的租赁办法的制定,出租的审核、报批和租赁的招标以及租赁费收缴的监督工作。
7、负责南充校区房地产的办证、变更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学校职工房改的相关工作。
8、协助财务部门编制学校职工租房租金、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和售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9、参加新建房屋竣工验收、接收、分配工作。
10、负责南充校区家具计划的编制,家具的招标、采购、验收、入库、保管、维修和发放工作。
11、负责家具的建帐、旧家具的回收和报废等相关管理工作。
12、负责全校维修改造及小型新建工程的立项、报批、招标、合同签订、监理、验收等工作。
13、负责编制维修改造及小型新建工程的预算、工程结束的决算初审工作。
二、后勤管理工作
14、负责征集、听取南充校区师生员工对后勤管理服务的意见和要求,协同后勤提出落实整改措施;
15、负责加强对南充校区后勤经营服务项目的指标管理与监控;
16、负责南充校区商用房的管理。
三、配合资产管理科做好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
四、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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